待抵扣进项税额就像一个专门的仓库,用来存放已经认证勾选,但是按规定还不能用来抵减销项税额的这些税金。随着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的2号公告发布,宣告了待抵扣进项税额正式退出了会计核算体系。那么,待抵扣进项税额曾经在哪些重要的政策阶段发挥过核心的作用呢?
待抵扣进项税额主要活跃在两个阶段。第一个阶段是2016年全面营改增之后,企业如果买了不动产,进项税额要分两年抵扣。第一年可以抵60%,剩下的40%需要先放到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,等到第13个月的时候再转到进项税额里面抵扣。第二个阶段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,从2010年一直到2025年底,这段时间是对新认定的小型商贸企业和其他的一些辅导期的纳税人,实行先比对后抵扣。他们的进项税额在认证之后不能马上抵扣,要先放到待抵扣进项税额,等到稽核比对相符之后,才可以转到进项税额,然后再进行抵扣。
2019年的4月1号,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39号公告,该公告规定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全额抵扣,待抵扣进项税额这个科目就不再用于不动产分期抵扣了。2026年2号公告,又取消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管理。这样,待抵扣进项税额就失去了最后一个法定的应用场景。
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退休之后,企业遇到已取得但暂不抵扣的进项税额时,应该如何进行核算和税务处理呢?
首先,现在如果企业拿到了发票,先记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这个科目,等到用途确定之后再处理。如果后续用于可以抵扣的项目,需要把它从待认证进项税额转到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;如果是用于集体福利等不能抵扣的项目,就直接做不抵扣勾选,全额进到成本费用里面。
待抵扣进项税额的退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,它标志着我国的增值税管理正在从过去的以票控税、分段管控走向信用赋能,自主确认。企业自己来判断什么时候抵扣,怎么抵扣。这个变化让税务核算变得更简单高效,也让企业税务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。